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通知
作者:沈佳琦 文章来源:china-b.com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4-25
一、培养目标
为我国法学战线培养具有独立创新意识,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法学高级人才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从事司法或政府法制工作,品德优良,遵纪守法。
2. 硕士研究生毕业;或已具有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,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,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在职人员。
三、学习时间及授课方式
学制一年半。自学与面授相结合。面授集中在北京学习,自学由导师指导学习,并进行专题研究。
四、教学安排及学术研究
1.按照在校法学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安排,聘请博士生导师授课。
2.为学员提供学术研究的交流平台,安排导师指导学员进行专项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。
五、主要专业方向与课程设置
主要专业:法学理论、法律史学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、诉讼法学
公共必修课: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、第一外国语。
专业必修课:中国行政法学、中国行政诉讼法学、法理学、法律史学。
选修课:法理学专题研究、宪法学专题研究、民法学专题研究、刑法学专题研究、诉讼法学专题研究
科研论文:学习期间要撰写两篇科研论文,每篇字数不能少于五千字。
六、课程结束
完成法学博士生的培养计划,经考试合格,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生课程高级研修班证书。
七、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在职学员共30名。
八、收费标准 学费3.5万元。